小規模收入未達到起征點附加稅,會計分錄應該怎么做?
1、營業稅
直接減免的營業稅,不作賬務處理。 附加稅(城建稅和教育附加等)也不做賬務處理。
2、增值稅
由于增值稅是價稅分離,單獨核算,所以要處理一下
借:銀行存款 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

增值稅起征點是多少?
《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65號)
一、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第二款修改為:“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一)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
(二)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
(三)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
實際按照最高20000元執行,也就是說,未達到20000元,不征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3〕52號
為進一步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經國務院批準,自2013年8月1日起,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征收增值稅;
在不同的學習階段完成不同的學習內容,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小規模收入未達到起征點附加稅,會計分錄應該怎么做若還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聯系窗口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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