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物資收購發票政策是什么?
沒有這種收購發票了。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再生資源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157號文件規定:
一、取消“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免征增值稅”和“生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的廢舊物資,可按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開具的由稅務機關監制的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金額,按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政策。
二、單位和個人銷售再生資源,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增值稅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規定繳納增值稅。但個人(不含個體工商戶)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廢舊物品免征增值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再生資源,應當憑取得的增值稅條例及其細則規定的扣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原印有“廢舊物資”字樣的專用發票停止使用,不再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
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

再生資源利用企業可以自行開具收購發票嗎?
再生資源利用企業不可以自行開具收購發 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再生資源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157號文件規定:
一、取消“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免征增值稅”和“生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的廢舊物資,可按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開具的由稅務機關監制的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金額,按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政策。
二、單位和個人銷售再生資源,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增值稅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規定繳納增值稅。但個人(不含個體工商戶)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廢舊物品免征增值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再生資源,應當憑取得的增值稅條例及其細則規定的扣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原印有“廢舊物資”字樣的專用發票停止使用,不再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
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
廢舊物資收購發票政策是什么的全部內容已經通過上述文章中的介紹總結完畢了,大家看完后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前往會計學堂咨詢專業的會計老師為你在線答疑!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