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企業股權轉讓如何交稅?
外企股權轉讓需要交稅嗎
首先,股權轉讓是指企業的股東將其擁有的股權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轉讓給他人的股權重組的方式之一.通常所說的股權重組是指,企業的股東(投資者)和股東持有的股份金額和比例發生變化.除了股權轉讓外,重組方式還包括增資擴股,即企業向社會募集股份、發行股票,新股東投資入股或原股東增加投資擴大股權,從而增加企業的資本.
企業的股權重組,是其股東的投資或交易行為,屬于企業股權結構的重組,不影響企業的存續性;企業不須經清算程序;企業的債權和債務關系,在股權重組后繼續有效.但既然股權轉讓是企業的投資或交易行為,則必然涉及到是否有收益,需要納稅等問題.
外企股權轉讓怎樣繳稅
現行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九條規定,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而有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利潤、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和其他所得,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上述所得與其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都應當繳納百分之二十的所得稅.依照前款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實際受益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稅款由支付人在每次支付的款額中扣繳.扣繳義務人每次所扣的稅款,應當于五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當地稅務機關報送扣繳所得稅報告表.

即將于2008年1月1日生效的新稅法第三條,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因此,在外商投資企業及外國企業股權轉讓時,股權轉讓方在有收益的情況下,應該按照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并且明確了股權轉讓的收益方是納稅義務人,股權轉讓金的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例如,股權轉讓的標的企業在中國境內,則股權轉讓方及受讓方無論是其中一方為外國企業,還是雙方都為外國企業,只要有轉讓收益,收益方均應該就該股權轉讓收益繳稅的.當然,在沒有收益的情況下,無論轉讓雙方是否外國企業,均無需繳納所得稅.
上文小編介紹了外資企業股權轉讓如何交稅這個內容,大家對于這個內容的了解怎么樣了呢?外企股權的交稅問題還有疑問的可以點擊窗口與老會計在線互動答疑!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