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學校食堂需要繳納哪些稅?

2018-07-31 15:2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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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就來簡單的聊一聊承包學校食堂需要繳納哪些稅對這個話題感興趣的朋友不妨仔細閱讀下文中會計學堂小編的整理和介紹,應納營業稅5%,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分別為營業稅的7%和3%希望大家能夠從中得到一些啟發。

承包學校食堂需要繳納哪些稅?

這么處理是可以,但是你們的稅款不是少了,而是轉嫁到承包人身上去了。以下為你們這樣處理后應繳的稅款:

1,你單位收取的管理費應納稅:營業稅5%,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分別為營業稅的7%和3%,所得稅(如果是辦的法人執照就是企業所得稅,如果是獨資公司就是個人所得稅,具體稅率查查個人所得稅法或者企業所得稅法)

2,承包人經營餐廳收入應納稅:營業稅5%,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分別為營業稅的7%和3%,個人所得稅2%(一般會采取查定征收)

承包學校食堂需要繳納哪些稅?

公司承包高校食堂可否享受免營業稅?

只要符合以下要求,免營業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經營高校學生公寓和食堂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9]1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北京、西藏、寧夏、青海省(區、市)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現對高校學生公寓和食堂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高校學生公寓免征房產稅。 二、對與高校學生簽訂的高校學生公寓租賃合同,免征印花稅。
三、對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學生收取的高校學生公寓住宿費收入,免征營業稅。 四、對高校學生食堂為高校師生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五、本通知所述“高校學生公寓”,是指為高校學生提供住宿服務,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住宿費的學生公寓。
“高校學生食堂”,是指依照《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4號)管理的高校學生食堂。
六、本通知執行時間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月1日至文到之日的已征房產稅、印花稅、營業稅稅款分別在納稅人以后的應納房產稅、印花稅、營業稅稅額中抵減或者予以退稅。《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經營高校學生公寓及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0號)相應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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