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費、通訊費補貼是否扣繳個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二、關于個人取得公務交通、通訊補貼收入征稅問題: 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入,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后,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按月發放的,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不按月發放的,分解到所屬月份并與該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后計征個人所得稅。
公務費用的扣除標準,由省級地方稅務局根據納稅人公務交通、通訊費用的實際發生情況調查測算,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確定,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公務費用扣除標準由當地政府制定,如當地政府未制定公務費用扣除標準,按通訊補貼全額的20%作為個人收入扣繳個人所得稅。 公務費用扣除標準由當地政府制定,如當地政府未制定公務費用扣除標準,按交通補貼全額的30%作為個人收入扣繳個人所得稅。

夏季高溫補貼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某企業計問:單位發放給職工夏季高溫補貼否屬于免稅補貼否需要繳納所稅
答:根據《所稅》第八條第()項規定按照家統規定發給補貼、津貼免納所稅工資、薪金所指任職或者受雇取工資、薪金、獎金、終加薪、勞紅、津貼、補貼及與任職或者受雇關其所《財政部、家稅務總局關于所稅工資、薪金所減除費用標準關政策問題通知》(財稅[2005]183號)規定工資、薪金所應根據家稅統規定嚴格按照工資、薪金、獎金、終加薪、勞紅、津貼、補貼及與任職或者受雇關其所政策口徑掌握執行除家統規定減免稅項目外工資、薪金所范圍內全部收入應律照章征稅單位發放給職工夏季高溫補貼屬于免稅范圍屬于工資薪金津貼或補貼應計入發放月工資、薪金總額按規定計算繳納所稅
交通費、通訊費補貼是否扣繳個稅會計學堂整理,將復雜問題簡單化,不是一句話那么簡單的,光是看一個案例,也不能讓你從一個零基礎的會計變成一個老手,需要積累,需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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