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保金如何計算繳納的?
按國家殘疾人保障法要求,每個企業都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殘疾人(有的地方為職工總人數的1.5%)沒有達到 比例的就需要繳納殘疾人保障金。
一般按未達到規定安置比例的人數*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總額的100%繳納(各地具體規定有差別)。 建議:具體征收標準向當地的征收機關咨詢。
拓展資料:
殘保金即殘疾人保障金,是指國家為促進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的開展,使各類用人單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義務,平等地承擔社會責任,關愛和扶助殘疾人,機關、團體、企業(福利企業除外)、事業單位均應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年征繳,經市、區(縣)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審核后,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代征。
一般企業提取殘保金時:
借: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交款-殘保金;
交納殘保金時:
借:其他應交款-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現金)
成立時間不滿1年的單位,按單位成立后的足月計算,不滿1個月的不計算。
對于在征繳年度成立不滿1年的用人單位,從其地稅登記日的下1個月開始計算時間,12月完成地稅登記的單位不需要申報審核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

殘疾人保障金每月交,職工人數怎么確定?
根據國家殘疾人保障金的征收辦法規定:
凡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用人單位,按其差額人數全額征收保障金;差額不足一人的,按差額比例計算繳納。用人單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計算。
應繳納的保障金=(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總數×1.5%(上海市為1.6%)-已安排殘疾職工人數)×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在職職工總數,按用人單位年平均職工人數核定,也可參照人事、勞動、統計等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提供的人數核定。
在不同的學習階段完成不同的學習內容,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關于殘保金如何計算繳納的,若還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聯系窗口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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