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企業取得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嗎?

2018-07-20 12:0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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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企業取得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嗎,購進的免稅貨物或項目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進方也不能抵扣,除非情況特殊,關于一些特殊情況會計堂小編已經在下文中為大家解答清楚。

免稅企業取得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嗎?

購進的免稅貨物或項目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進方也不能抵扣。但是,特殊情況除外。

特殊情況有:

1.購買的農業生產者自產自銷的農產品。

2.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買的本社成員生產的農產品。

上述兩種情況,銷售者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購買者可以按照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3.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糧食,免征增值稅,但是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可以按照13%的適用稅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的企業,可以按照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抵扣。這是國家給予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特殊待遇。

可能還有其他情況。

免稅企業取得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嗎?

電力電纜進項稅額能否抵扣?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13號)規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第二款所稱建筑物,是指供人們在其內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的房屋或者場所,具體為《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1994)中代碼前兩位為“02”的房屋;所稱構筑物,是指人們不在其內生產、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體為《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1994)中代碼前兩位為“03”的構筑物;所稱其他土地附著物,是指礦產資源及土地上生長的植物。

以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為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無論在會計處理上是否單獨記賬與核算,均應作為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的組成部分,其進項稅額不得在銷項稅額中抵扣。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是指: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和配套設施。

你單位購入的供高壓的電力電纜屬于《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中代碼前兩位為“28”的輸電線路:電纜輸電線路或電纜配電線路,其進項稅可以抵扣。中央空調屬于以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為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維修中央空調取得的進項稅也不可以抵扣。

本文中關于免稅企業取得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嗎會計堂小編已經介紹完畢了,如果你們還有其他的疑問,歡迎點擊會計學堂的窗口咨詢專業的會計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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