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是指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房屋契稅繳納,首套房和第二套房是有區別的,房屋面積大小不同繳納的契稅也是不同的,那么第二套房契稅到底要怎么算呢?
1.契稅的征稅范圍: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2、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3、房屋買賣;4、房屋贈與;5、房屋交換。
2.契稅稅率:我市購房契稅稅率最高為3%。所購住房小于90平方米時,首套房和第二套房的稅率為1%,三套房以上(含三套)的稅率為3%;所購住房大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時,首套房的稅率為1.5%,第二套房的稅率為2%,三套房以上(含三套)的稅率為3%。
契稅是在土地、房屋權屬發生轉移時,向取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因此,契稅應由取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繳納,且稅率等政策對商品房、二手房“一視同仁”。
個人轉移房屋所有權應繳納契稅的范圍包括: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房屋權屬以下列方式轉移的,視同房屋買賣或房屋贈與征收契稅:
(1)以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
(2)以房屋權屬抵債;
(3)以獲獎方式承受房屋權屬;
(4)以預購方式或預付集資建房款方式承受房屋權屬。
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后,征收機關應向納稅人開具契稅完稅憑證。納稅人持契稅完稅憑證和其他規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應向契稅征收機關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契稅征收機關依法征收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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