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預付卡銷售和充值怎么做賬?

2018-07-11 14:2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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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預付卡的銷售和充值,很多會計新手都接觸的比較少,為了幫更多的人能夠學會這方面的財務知識,小編將在下文中為大家詳細的解答酒店預付卡銷售和充值怎么做賬?感興趣的朋友一定不要錯過下面的內容解析哦!

酒店預付卡銷售和充值怎么做賬?

針對銷售方、售卡方、持卡方,會計處理分別如下:

一、銷售方

(一)持卡方購買商品時

1、會計分錄

借:應收帳款-預付卡

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發票開具不能開具發票

(二)與售卡方結算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帳款-預付卡

借:銷售費用

貸:應收帳款-預付卡

酒店預付卡銷售和充值怎么做賬?

銷售人員拿來的預付卡發票怎么入賬?

對于購買預付卡交易,53號公告規定:"銷售單用途卡,或者接受單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預收資金……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這是因為,售卡方雖然收款但實際未提供商品或服務,不符合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條件.售卡方未實際納稅,所以購卡方也不能抵扣進項稅額,開具的發票只是作為資金收付憑證使用,屬于《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與編碼(試行)》中的"未發生銷售行為不征稅"項目,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售卡方的會計分錄為:借:銀行存款貸:預收賬款--預收預付卡款項

購卡方的會計分錄為:借:管理費用貸:銀行存款

二、對于消費者持卡向銷售方購買商品或服務的交易,購卡方取得預付卡時已經獲得發票并可用于在所得稅前扣除成本、費用,如果持卡消費又取得發票則會造成同一項費用重復扣除.因此53號公告明確銷售方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但不得開具增值稅發票,此項收入應當以未開票收入申報.

銷售方的會計分錄為:借:應收賬款

酒店預付卡銷售和充值怎么做賬的相關問題會計學堂的小編已經在上文中為你們解答完畢了,如果你們還有其他的會計問題自己不知道怎么解答的,歡迎來向我們老師們說出你們的疑問,一起討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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