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可以抵扣企業所得稅嗎?
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
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需要提供是,全年每月編制工資表,每個員工達到應稅范圍計算個人所得稅.用現金形式實際發放工資必須員工個人簽名,才算有效證據.另外要保存好每月員工出勤打卡主錄.
貴公司沒有建帳,由稅務機關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納稅人應納稅款的一種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額征收和核定應納稅所得率征收兩種辦法:
(1)定額征收:直接核定所得稅額;
(2)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按照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等項目的實際發生額,按預先核定的應稅所得率計算繳納所得稅.

相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第一條 關于合理工資薪金問題
《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所稱的"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稅務機關在對工資薪金進行合理性確認時,可按以下原則掌握:(一)企業制訂了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屬于國有性質的企業,其工資薪金,不得超過政府有關部門給予的限定數額;超過部分,不得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也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看完上述文章,你對工資是否可以抵扣企業所得稅的問題有答案了嗎?相關的規定文章已經一一列舉出來了,希望能為讀者提供參考.本文解答完畢,感謝您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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