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出租自有房屋怎么做賬啊?

2018-07-09 16:02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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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出租自有房屋怎么做賬啊,先轉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一般情況下按成本法核算,借投資性房地產再貸固定資產來解決相關問題,詳細內容會計堂小編已經在下文中為大家整理清楚。

單位出租自有房屋怎么做賬啊?

自有房屋出租,先轉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一般情況下按成本法核算。

如果沒有減值就對著轉過來就可以了

借:投資性房地產——原價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原價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

收到租金: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稅金: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單位出租自有房屋怎么做賬啊?

營改增后單位出租房屋需要繳納哪些稅?

一、一般納稅人出租不動產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租不動產,其不動產為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或雖然是2016年4月30前取得但其自愿選擇一般計稅方法的稅率11%,在出租不動產所在地預交3%稅款,剩余應交稅款回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應就地預交的增值稅=[收取的租金/(1+11%)]*3%,回機構所在地再申報繳納的增值稅=[收取的租金/(1+11%)]*11%-已經預交的稅款。

一般納稅人出租的不動產系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選擇簡易計稅辦法征收率為5%。
應就地預繳的增值稅款=[含稅銷售額/(1+5%)]*5%;回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的稅款=[含稅銷售額/(1+5%)]*5%-已預交稅款

二、小規模納稅人出租不動產

小規模納稅人出租不動產適用5%征收率。出租不動產預交稅款=[含稅銷售額/(1+5%)]*5%;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的稅款=[含稅銷售額/(1+5%)]*5%-已預交稅款

三、個體工商戶出租住房

個體工商戶出租住房,征收率5%但減按1.5%,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5%)]*1.5%

四、個人出租不動產

個人出租的非住房(指用于生產經營用)征收率5%,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5%)]*5%

個人出租住房征收率5%減按1.5%,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5%)]*1.5%

在不同的學習階段完成不同的學習內容,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單位出租自有房屋怎么做賬啊,若還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聯系窗口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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