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月份進項稅額轉出怎么入賬?
進項稅轉出的憑證:
借: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管理費用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企業購進的貨物發生非常損失(非經營性損失),以及將購進貨物改變用途(如用于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抵扣的進項稅額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轉入有關科目,不予以抵扣。

進項稅額轉出主要是發生以下情況:
一般納稅人企業購進貨物時,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并且符合稅法相關規定可以抵扣的,就把購進貨物負擔的增值稅計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如果在以后的會計期間,按稅法規定不符合抵扣的條件了,就要把已經確認的進項稅額轉出,使用的科目為“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納稅人購進的貨物及在產品、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
2、納稅人購進的貨物或應稅勞務改變用途,如用于非應稅項目(在建工程)、免稅項目或集體福利與個人消費等。
3、進項稅額轉出就是將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前期已經入賬)轉出到對應的存貨成本里。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詳細解答的之前月份進項稅額轉出怎么入賬,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如果還有不懂得或者想知道更多的財務知識,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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