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企業預提稅款怎么做賬?
房地產企業,收到預收帳款做借:現金/銀行存款
貸:預收帳款
預繳稅金及附加費時:借:應交稅金- -土地增值稅
應交稅金--營業稅
應交稅金--城建稅
應交稅- -堤圍費
借:其它應交款---教育附加費
其它應交款---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稅局有規定: 房地產企業在未竣工結轉房屋銷售售入及銷售成本前,一般不得計提稅金及工程費用。

房產企業主要的預提費用是:
1、出包工程未最終辦理結算而未取得全額發票的,在證明資料充分的前提下,其發票不足金額可以預提,但最終不得超過合同金額的10%。
2、公共配套設施尚未建設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預算造價合理預提建造費用。此類公共配套設施必須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協議或廣告、模型中明確承諾建造而且不可撤銷,或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必須配套建造的條件。
3、應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報批報建費用、物業完善費用可以按規定預提。物業完善費用是指按規定應由企業承擔和物業管理基金、公建維修基金或其他專項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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