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業務的銷售額如何計算?

2018-07-05 17:2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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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業務一直是時下的一個討論的熱點.關于它的銷售額的計算是學習會計必須要掌握的一種計算.那么今天會計學堂的老師就來為大家講解關于融資租賃業務的銷售額的計算問題.

融資租賃業務的銷售額如何計算?

融資租賃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去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后的余額,以直線法折算出本期的營業額.

計算方法為:

本期營業額=(應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實際成本)×(本期天數÷總天數)

實際成本=貨物購入原價+關稅+增值稅+消費稅+運雜費+安裝費+保險費+支付給境外的外匯借款利息支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申報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2〕9號)第十三條規定參考資料: 深圳會計指導中心深圳會計培訓深圳出口退稅培訓深圳生產企業免抵退培訓深圳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培訓.

根據財稅[2013-37]號文件的規定:經中國人民銀行、商務部、銀監會、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扣除由出租方承擔的有形動產的貸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關稅、進口環節消費稅、安裝費、保險費的余額為銷售額.

融資租賃業務的銷售額如何計算?

財稅[2013-106]號文件對融資租賃的計稅規定:

1、銷售額扣除

1.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

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以及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2.除融資性售后回租以外的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

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保險費、安裝費和車輛購置稅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上述文章將融資租賃業務的銷售額的計算方法進行了闡述,并根據相關的規定進行了分析.希望這篇文章能為有需要的人帶去幫助.感謝您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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