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估材料匯算清繳調增后如何做會計處理呢?
答:首先:企業的暫估入庫,在匯算清繳時要分情況進行調整,不同情況不同對待。
l、發票于次年匯算清繳結束前拿到,且年前暫估與年后拿到發票的金額無差額時,無需調整;
2、發票于5月31號后匯算清繳結束后拿到,但年前暫估與年后拿到發票的金額無差額時,暫估無票支出要全額調增。
3、發票與暫估有差額的,暫估入庫的原材料/商品也還未銷售出去的,匯算清繳前拿到發票的無需調整,匯算清繳后拿到發票的,暫估無票支出要全額調增;
4、發票與暫估有差額的,且暫估入庫的原材料/商品已經銷售出去了的,5月31號前拿到發票的,可以直接把暫估與發票的差額沖減17年的主營業務成本,參與17年匯繳,不再調整16年的報表。

因此,如果是對于暫估材料匯算清繳調增后,其會計處理如下:
供應方開具發票,沖回暫估入賬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XX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XX
依據發票金額做會計處理: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供應方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關于暫估材料匯算清繳調增后的會計處理,相信您現在也該是明白的了。更多會計知識,歡迎您關注我們,不要錯過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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