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銷之前暫估怎么做分錄?
如果增值稅發票未到時,以暫估價入賬后,只有等增值稅發票到賬后,先把暫估價入賬沖回;然后再入按正確的增值稅發票做采購入賬即可。
1、先沖暫估入庫的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紅字)
貸:應付賬款/應付暫估---XXX供應商(紅字)
2、按收到增值稅發票入庫、入賬的分錄: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XXX供應商

暫估入賬的相關知識:
必須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不能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因此,不存在進項稅額的暫估抵扣問題,且上述分錄中,暫估金額應當按照不含稅價格口徑暫估。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對于已驗收入庫的購進商品,但發票尚未收到的,企業應當在月末合理估計入庫成本(如合同協議價格、當月或者近期同類商品的購進成本、當月或者近期類似商品的購進成本、同類商品同流通環節當期市場價格、售價*預計或平均成本率、等)暫估入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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