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企業的職工福利為什么不可以抵扣?
稅法規定
增值稅是流轉稅,最終由消費者承擔,本公司購買的應稅貨物如果用在出售或者生產應稅商品出售,則增值稅流轉到下一個環節,產生銷項,所以進項可以抵扣
用于職工福利、不動產自建等等,則不能抵扣,流轉環節結束了

用于員工福利的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不能.《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2008年第538號)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發給職工做為福利的增值稅發票有兩種情況:
1:發給員工做福利的貨物是外購的,這種情況稅法明確規定進項稅是不能抵扣的,因為你買來的貨物根本就不是用來賣的,這個進貨銷售環節的增值稅鏈條已經中斷,也就是說購買來的貨物不是用于應稅項目的,所以不可以抵扣;
2:發給員工做福利的貨物是公司自行生產的,這種情況稅法明確規定,發放給職工是視同銷售,要交增值稅.
用于企業的職工福利為什么不可以抵扣?這個問題的答案在上文中小編已經做出了詳細的介紹,如果你們還有其他不懂的地方,可以和會計學堂的老會計交流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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