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貨物境內發生的費用能抵扣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的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屬于增值稅免稅項目,所以發生的國內運費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出口環節發生的運輸發票進項稅能抵扣嗎?
對出口貨物的退(免)稅政策分為三種,即:出口退稅、出口免稅和出口零退稅。其中生產企業的出口退稅方式為:免、抵、退稅方式。
出口退稅:退還的是按退稅率計算的商品采購環節的進項稅金。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關于增值稅稅率中,第三款規定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我的理解出口貨物在出口銷售雖然沒有征稅,但不是免稅,而是征稅稅率為零,因此它的應納稅金=出口銷售收入×稅率-進項稅金=-進項稅金=留抵稅金(生產企業就是通過免、抵、退方式退還留抵稅金)
出口貨物境內發生的費用能抵扣嗎?答案是不可以的,如果你還有其它不明白的地方,歡迎咨詢我們老會計答疑,會計學堂將會針對你的問題,盡力為你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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