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投資轉為公司資產如何處理
個人資產轉入自已公司有關資本金要交印花稅,個人資產無償轉入自已公司,相等于公司收到他人非貨幣性或貨幣性捐贈,當期要交納所得稅。
現行稅收法規規定:轉讓無形資產,即轉讓土地使用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商譽取得的收入,應征收營業稅,也應征收企業所得稅。但對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是否征稅,營業稅和所得稅的規定是不同的。
政策依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1993-12-27)第八條“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的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之規定,以各種無形資產投資入股的行為,不屬于轉讓行為,不屬于營業稅征稅范圍,即不征營業稅會計學堂整理的。

但對投資者以無形資產投資獲得的股權轉讓,仍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征稅。所謂“投資入股”是指無形資產所有者以無形資產投資后是否參與合資企業的稅后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而言。如果是按銷售額或營業額的一定比例提取應得轉讓費或者取得固定收入,不承擔投資經營風險,則不屬投資入股,而屬于轉讓無形資產,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征收營業稅。
個人投資轉為公司資產如何處理,對于一些常見的財務舉措,我們要有一個基本的認知,這樣不至于遇到這樣的問題,心里就打鼓,本文僅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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