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成本下材料已送達賬務處理
其日常收發及結存可以采用實際成本計算,也可以采用計劃成本核算。
在實務中,實際成本核算通常適用于材料收發業務較少的企業(因為日常反映不出材料成本是節約還是超支,從而不能反映物資采購業務的經營成果);對于收發業務較多并且計劃成本資料較為健全、準確的企業,一般可以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收發的核算。
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本期材料成本差異率
如果企業材料成本差異率各期都均衡,可采用期初材料成本差異率分攤本期的材料成本差異。年度終了,應對材料成本差異率進行核實調整會計學堂整理的。

期初材料成本差異率=期初材料成本差異÷期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100%
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期初材料成本差異率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計劃成本
貸:原材料-----計劃成本
政策依據: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的規定,企業日常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發出的材料成本應由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通過“材料成本差異”科目進行結轉,按照所發出材料的用途,分別記入“生產成本”、“制造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應當按期(月)分攤,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計算。
計劃成本下材料已送達賬務處理,從本文的各方面來看,這只是材料入庫的一條鏈之中的部分財務工作,從運輸過程,到材料送達,到庫存盤虧等都需要財務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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