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開辦費的會計處理是怎樣的?
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中,管理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的第一條明確規定: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借款費用等,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而開辦費已經不符合新準則對資產的規定,所以準則的做法是:
借:管理費用
貸:庫存現金
就是說一次性計入,不再進行攤銷。
對于初次使用新準則的,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8號—— 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規定:“首次執行日企業的開辦費余額,應當在首次執行日后第一個會計期間內全部確認為管理費用。”

【案例1】懷文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1日,成立后就進入了籌辦,到2014年12月31日尚未籌建結束,無任何收入。2014年度共發生籌建費用500萬元,其中業務招待費10萬元。不考慮增值稅等其他稅費。
問題:懷文公司2014年度的會計處理及年度所得稅申報
如果企業適用企業會計準則或小企業會計準則:
借:管理費用——開辦費 500萬元
貸:銀行存款 500萬元
相信大家看完已經知道了企業開辦費的會計處理是怎樣的,應該記在管理費用然后攤銷的,如果你還有其它不明白的地方,歡迎咨詢我們老會計答疑,會計學堂將會針對你的問題,盡力為你解決!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