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會計分錄怎么寫?
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做分錄記賬如下“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 金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交款——殘保金
交納時:
代:其他應交款——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

殘保金的相關政策:
財政部關于發布《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財綜字[1995]5號)規定:企業、城鄉集體經濟組織交納的“保障金”從管理費用中列支。所以企業交納的“殘保金”財務上應該列入“管理費用”中。 企業逾期未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規定繳納的滯納金,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于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
相信大家看完已經知道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會計分錄怎么寫,主要還是通過管理費用核算,如果還需要更多的財會知識,歡迎持續關注會計學堂,多位老會計在線為大家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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