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補開以前年度漏開發票要收滯納金嗎?
答:不需要,企業補開以前年度漏開發票不要收滯納金,不是所有的補繳稅款都需要繳納滯納金。

應加收稅收滯納金情形:
1、稅務機關在追征期內追征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應加收滯納金,含追征期延長到五年情形;
2、稅務機關追征偷、抗、騙稅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應加收滯納金;
3、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應繳未繳或者少繳稅款之日補繳稅款應加收滯納金;
4、不予批準延期繳納稅款應加收滯納金;
5、不予批準延期繳納稅款應加收滯納金;
6、非居民企業未按規定期限辦理所得稅匯算清繳發生稅款滯納應加收滯納金;
7、企業清算所得稅逾期應加收滯納金;
8、非境內注冊居民企業未依法履行居民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應加收滯納金;
9、代理人經信息交換認定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補征稅款應加收滯納金;
10、單位未按時足額代繳的社會保險費應加收滯納金。
相信大家看完已經知道了企業補開以前年度漏開發票要收滯納金嗎,答案是不需要的,如果你還有其它不明白的地方,歡迎咨詢我們老會計答疑,會計學堂將會針對你的問題,盡力為你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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