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銀行利息沒有發票如何抵扣增值稅呢?
答: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因此可以要求銀行開具發票。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利息支出、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如果是手工做賬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或

借:銀行存款
借: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紅字)
2、如果是財務軟件做賬
借:銀行存款
借: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紅字)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關于營改增后銀行利息沒有發票抵扣增值稅的情況,您現在清楚了嗎?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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