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應收款在掛賬時如何做賬務處理?
答: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科目的借方登記其他應收款的增加,貸方登記其他應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額一般在借方,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項。
而在新會計準則下,“其他應收款”科目在原來核算內容的基礎上增加了新的核算內容:采用售后回購方式融資的,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銷售價格與原購買價格之間的差額,應在售后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應計利息,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財務費用”科目;應收補貼款轉入“其他應收款”科目。

因此,對于其他應收款在掛賬時,可以這樣處理:
1、做現金收回:
借: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XXX
2、做資本退出:
借:實收資本
貸 :現金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關于其他應收款在掛賬時的做賬,您現在清楚了嗎?如果您還有不確定或是不明白的地方,歡迎您與我們的會計老師一起探討哦。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