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攤銷加計扣除如何申報?
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無形資產加計扣除是稅法單方面給的稅收優惠,會計上并不核算這個事項,所以更不會確認遞延所得稅。

加計扣除時,無形資產如何認定?
我國有關稅法制度規定,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在計稅時的有關扣除要求按以下標準執行:
1、相關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
2、相關研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無形資產也是企業的資產,需要攤銷,本文已經解答了無形資產攤銷加計扣除如何申報,如果對此還有其他的疑問,可以直接在窗口與經驗豐富的會計學堂老會計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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