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后固定資產稅務處理怎么做?
答:根據相關稅法,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于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后要求歸還本金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同時符合規定的3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
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一般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
貸:遞延收益
而對于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后固定資產稅務處理,可以參考以下案例:
甲公司為進行節能環保改造,2017年12月初購置一批設備。當月底,甲公司收到當地政府財政性資金100萬元,作為購置設備的補助。該批設備不含稅價500萬元,會計與稅法上預計凈殘值均為50萬元,以直線法計提折舊,折舊年限10年。該公司以凈額法對政府補助進行會計處理。

1. 企業購置設備時:(單位:萬元,下同)
借:固定資產 5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5
貸:銀行存款 585
2. 企業收到政府補助時:
借:銀行存款 100
貸:固定資產 100
對于本文給您帶來的案例,您現在是否知道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后固定資產的稅務處理了呢?想要知道更多會計的干貨,您可以購買會計學堂的課程獲取,現在訂購還會有優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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