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匯算清繳留抵怎么做分錄?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繳稅金——應繳所得稅
借:應繳稅金——應繳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匯算清繳遇到跨期費用的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第六條規定,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本文為大家解答了以前年度匯算清繳留抵怎么做分錄,更多相關資訊內容盡在會計學堂,快來圍觀吧,關注會計學堂即可免費獲取更多學習內容。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