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包裝物并收取押金該如何寫其分錄?
答:首先,對于出借包裝物,其會計分錄主要有以下情況:
①企業經營領用包裝物,按規定方法進行攤銷
借:經營費用
貸:包裝物
②隨同商品出售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借:經營費用
貸:包裝物
③隨同商品出售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包裝物

而如果是出借包裝物并收取押金,則分錄如下:
①收押金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②退押金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③沒收押金,視為銷售材料。
借:其他應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④有關的消費稅記入“營業稅金及附加”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對于出借包裝物并收取押金的分錄,您現在知道該如何寫了嗎?更多會計方面的知識,盡在本網站的文章更新,歡迎您的多多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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