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費企業所得稅時可以扣除嗎?
企業承擔收款方的稅款本身就是企業的一項支出,是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經常遇到的。如果合同約定清晰,應該允許企業進行稅前扣除。

按現行稅法規定,企業實行承包經營,其向主辦單位繳納的承包費,應 在企業盈余公積中列支,而不能列入成本。主辦單位收到的承包費,因是企業在
繳納所得稅后上繳的,所以不應繳納所得稅。企業向主管部門上繳的管理費,只 要符合稅法規定,均可以在稅前扣除,在會計上列"管理費用"帳戶。
在計提應付工資總額時,按照應向個人支付的工資以及應代負的個人所得稅稅款合計數即含稅工資計提,并按照規定計入成本和費用科目,如此你單位代付的個人所得稅稅款也就還原為工資薪金,還原為企業單位的成本費用。在這種情況下,你單位所代負的個人所得稅稅款就不存在不可稅前扣除的問題,只存在納稅調整問題,如果工資總額未超過計稅工資標準,那么在稅前列支方面更是"暢通無阻".
承包費企業所得稅時可以扣除,道理不辨不明,但是方法要對,歪理邪說可不行,會計學堂整理的關于承包費所得稅的問題就解釋到這,歡迎關注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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