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社保及發放工資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答:相關分錄如下: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發工資數)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實發工資數)
其他應付款-養老/醫療等 (代扣代繳金額)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代扣代繳金額)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代扣代繳金額)
實際交納: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 / 醫療等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發放工資是依照什么計提個人所得稅?
答:一般應該按照工資表計提繳納個人所得稅.
職工福利也需要交個稅,作為計算稅金的基數組成.
發放的津貼與工資表一起做就行.
工資的14%福利費是可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稅前扣除.
本文就計提社保及發放工資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制的相關問題到此結束,對此大家是否了解了呢?若對于上文的分錄還有不明白的地方,歡迎向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提問.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