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代扣代繳車船稅怎么做會計核算?

2018-05-07 15:42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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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代扣代繳車船稅該怎么處理呢,首先增值稅發票可作為納稅人繳納車船稅及滯納金的會計核算原始憑證。對于這一問題的具體解答,本篇文章通過一個案例具體的介紹了這一點,如下。

保險公司代扣代繳車船稅怎么做會計核算?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險機構代收車船稅開具增值稅發票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1號)規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保險機構作為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在代收車船稅并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增值稅發票備注欄中注明代收車船稅稅款信息。具體包括:保險單號、稅款所屬期(詳細至月)、代收車船稅金額、滯納金金額、金額合計等。

增值稅發票可作為納稅人繳納車船稅及滯納金的會計核算原始憑證。

而對于保險公司代扣代繳車船稅的會計核算,可以參考以下案例:

保險公司代扣代繳車船稅怎么做會計核算?

一公司2018年4月份在辦理5輛小轎車交通強制保險過程中,收到了保險機構開具的車船稅代扣代繳憑證,憑證上注明金額為1200元,則會計處理為:

借:現金 1200

貸: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 1200

借:經費支出——基本支出——辦公費 1200

看完了上述小編的分析,關于保險公司代扣代繳車船稅的會計核算,您現在知道該怎么做了嗎?更多會計方買的知識,盡在會計學堂的文章更新,歡迎您的多加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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