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建筑工程領用自產材料如何做會計處理?
答:全面實行營改增后,一般納稅人屬于應稅項目的在建工程領用原材料、領用自產產品、領用外購產品進項稅都可以抵扣,會計處理為: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庫存商品
對此,您可以參考下面的案例:
某水泥廠將自產水泥用于辦公樓在建工程,不含稅售價10萬元,成本價8萬元。
會計處理規定:自營的在建工程領用工程物資、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的,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工程物資”、“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涉及增值稅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會計分錄:
借:在建工程 97 000
貸:庫存商品 8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 000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廣泛存在“甲供材料”現象。所謂“甲供材料”,是指施工合同中的甲方(即建設單位)自行采購材料提供給乙方(即施工單位)用于建筑、安裝、修繕、裝飾等行為。由建設單位提供“甲供材料”,可以有效避免施工單位在材料采購過程中吃差價的行為,降低工程成本,保證材料和工程質量。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對于營改增后建筑工程領用自產材料的會計處理您現在應該也清楚了。學習會計,考取會計證,您都可以訂購我們的課程哦,我們會為您制定專門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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