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支付的加工費該如何做稅務處理?
答: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墊部分輔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貨物并收取加工費的經營活動。但對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產的產品,或者受托方先將原材料賣給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產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義購進原材料生產的產品,不論在財務上是否作銷售處理,都不得作為委托加工產品,而應當按照銷售自制產品征收增值稅。
從計稅原理來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和流通中各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附加值進行征稅。由于新增價值或商品附加值難以計算和把握,因此現行增值稅采用了間接計算的辦法,即按銷售額計算稅款,然后再扣除上一環節已繳納的增值稅,其余額即為納稅人應繳的增值稅款。

因此,委托加工支付的加工費,需要這樣做:
1、發出加工材料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2、支付加工費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3、加工完畢收回時:
借:庫存商品
貸:委托加工物資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文章,對于委托加工支付的加工費的稅務處理,相信您這下也該知道該怎么做了。初級會計師考試只有半個月的時間,您可以訂購我們的考前模擬題目練習一下哦。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