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強制執行時需要哪些資料
各管理科室管理員在稅收征管中發現需強制執行的情況,填寫《工作聯系單》,交科長簽字同意后一日內遞交政策法規科稅收保全處理崗。
政策法規科稅收保全處理崗立即在ctais中做好《扣繳稅款通知書》(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扣繳納稅人的金額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存款)。提請局長批準后,政策法規科立即返管理科執行。

扣押查封過期限后,納稅人仍然未如期繳納稅款,由管理員提請政策法規科稅收保全處理崗做《拍賣(查封扣押)物品申請審批表》、《拍賣商品貨物財產決定書》,提請局長批準后,政策法規科返管理科執行會計學堂整理的。
稅收強制執行措施包括哪些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40條的規定,稅收強制執行措施包括以下內容: (1)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賣或者變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和其他財產,以拍賣或變賣所得抵繳稅款。
稅收強制執行時需要哪些資料,我們會更熟悉自己經常接觸的事物,如果這是自己的工作,這方面的東西可不能輕視。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