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匯總納稅是什么意思?
匯總納稅又稱“匯總繳納”,是指對企業集團和設有分支機構的企業,采取由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或總機構匯總所屬成員企業集中繳納所得稅的一種稅收征收辦法。
1、所得稅方面。保險公司的最終盈利要像所有公司一樣是需要交企業所得稅的,需要先計算出利潤總額,然后按照稅法上的規定進行調整,企業所得稅的稅率是25%;
2、流轉稅方面。保險公司需要交營業稅,按照金融業的稅率5%來計算;
3、城市建設維護稅和教育費附加。這兩個稅種是建立在流轉稅基礎之上的,稅率分別是7%和3%。

保險傭金如何納稅?
1,根據國稅局(2006年)454號文和上海市滬地稅所二(2006年)7號文件規定,保險營銷員的傭金是由展業成本和勞務報酬構成,對傭金中的40%展業成本不計繳個人所得稅,對勞務報酬部分,扣除實際交納的營業稅及附加后,依稅法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并從2006年6月份起執行。
2,根據上海稅務局的規定:2006年7月份申報的個人所得稅按新規定執行。即7月15日發放的6月實際傭金將依照新規定執行。
附:保險代理人傭金稅率計算公式
營業稅=傭金收入合計*5%
營業稅附加=營業稅*11% ( 城建稅7%、教育費附加3%、河道管理費1% )
營業稅計稅起點5000元(含)以上。
個稅展業成本=傭金收入合計*40%
個調稅計算基數A=(傭金收入合計 - 展業成本)- 營業稅及附加。
針對保險公司匯總納稅是什么意思這一問題,文中已作出詳細的解答,匯總納稅又稱“匯總繳納”,是集中繳納所得稅的一種稅收征收辦法,若還有不懂得地方,可隨時與窗口老會計取得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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