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的生產和銷售應該交哪些稅?
答:酒類產品在生產和銷售過程中要繳消費稅;
比例稅率是25%,定額稅率是0.5元/斤,消費稅實施復合征稅的辦法(出廠時征收).
銷售時征收增值稅,稅率是17%(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征收率.
然后是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城建稅,如果在市區適用7%、城鎮適用5%.
教育費附加3%.
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征收基數是消費稅和增值稅的稅額之和.
具體根據實際情況來繳稅.

銷售白酒的公司涉及哪些稅種?
答:白酒銷售首先是增值稅17%, 然后是企業所得稅25%.地稅方面,因該有營業稅5%.還有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一般納稅人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是根據上繳的增值稅計算提取的.
根據相關規定:
從1995年6月1日起,對銷售除啤酒,黃酒外的其他酒類產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是否返還以及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當期銷售額征稅.
以上就是對于酒的生產和銷售應該交哪些稅的相關問題,一般需要涉及的有消費稅、城建稅等,更多詳細內容盡在會計學堂,本文到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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