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是指專業審核,涉核實公司的會計文件及相關憑證,以便就公司帳目的公正性、一致性和符合一般認可的會計原則上表達意見。以下為大家介紹下注冊會計師審計重點章節中關于影響審計固有限制的因素的內容。
影響審計固有限制的因素
審計的固有限制源于:
1、財務報告的性質
(1)管理層編制財務報表,需要根據被審計單位的事實和情況運用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的規定,在這一過程中需要作出判斷。
(2)許多財務報表項目涉及主觀決策、評估或一定程度的不確定性,并且可能存在一系列可接受的解釋或判斷。
(3)某些財務報表項目的金額本身就存在一定的變動幅度,這種變動幅度不能通過實施追加的審計程序來消除,因此,審計準則要求注冊會計師特別考慮在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下會計估計是否合理,相關披露是否充分,會計實務的質量是否良好。
2、審計程序的性質
(1)管理層或其他人員可能有意或無意地不提供與財務報表編制相關的或注冊會計師要求的全部信息。
(2)舞弊可能涉及精心策劃和蓄意實施以進行隱瞞。
(3)審計不是對涉嫌違法行為的官方調查。
3、在合理的時間內以合理的成本完成審計的需要
(1)計劃審計工作,以使審計工作以有效的方式得到執行。
(2)將審計資源投向最可能存在重大錯報風險的領域,并相應地在其他領域減少審計資源。
(3)運用測試和其他方法檢查總體中存在的錯報。
審計是一個系統化過程,即通過客觀地獲取和評價有關經濟活動與經濟事項認定的證據,以證實這些認定與既定標準的符合程度,并將結果傳達給有關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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