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計入營業外支出費用的會計處理怎么做?
答:對于捐贈計入營業外支出費用的會計處理,主要有以下兩種情況:
一、接受捐贈方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營業外收入——捐贈利得
提示:與企業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凈收入記營業外收入。
二、捐贈方
(一)捐贈發生時
借: 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提示:這里貸方記庫存商品,而不是做收入,因為不屬于企業日常經營活動,沒有現金流入,不符合收入準則規定的收入確認條件。

(二)捐贈結轉時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捐贈扣除結轉)
貸: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
(三)扣除結轉捐贈時
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
值得一提的是,企業向公益性社會團體實施的股權捐贈,應按規定視同轉讓股權,股權轉讓收入額以企業所捐贈股權取得時的歷史成本確定。以其股權歷史成本為依據確定捐贈額,在所得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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