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開票收入的涉稅風險有哪些?
答: 收入的確認,按《企業會計準則》要求,收入的定義是“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他人使用本企業資產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它不包括為第三方或客戶代收的款項”。
對于未開票收入的的涉稅風險,主要有以下兩點:
1、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的進項稅額無法抵扣,造成你公司多交增值稅。
2、如果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期內無法取得發票的話,相關材料的成本無法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目前,在我國,發票只是一種手段,一種準確核算收入的辦法。但實際工作中,仍有不需開發票的收入,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按準則要求確認收入,再按稅法要求計算繳納申報稅款。
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也有非開票收入項目填列。
因此,沒開發票情況下,只要符合會計準則要求能確認收入時,仍應申報納稅。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對于未開票收入的涉稅風險您現在應該清楚了吧!更多關于會計方面的干貨,您可以繼續關注我們,同時還有您訂購會計學堂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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