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稅費期末負數要轉到其他流動資產嗎?
一般需要的,企業會計準則解釋5號在討論稿里面提到應交稅費負數在列報時需重分類至其他流動資產,但正式稿將此要求刪除。而證監會對此事項出過相應的公告,并出書明確提到應將其重分類至其他流動資產,因此很多IPO及上市公司按照證監會的要求做重分類處理。
應發工資等一般不會是負數。應交稅金可能是負數,例如應交增值稅留抵稅金、預交所得稅后企業虧損也會產生多交所得稅。所以你要檢查負數原因,不合理的應予以調整。
政策依據:
沒有明確文件,13號文限定在營改增特殊事項,證監會另外說過“比較傾向作為其他流動資產”而已,而列報準則講解中明確“應交稅金”屬于“根據總賬科目的余額填列”的項目。
應交稅費負數怎么調整到其他流動資產?
首先要查清楚出現負數的原因,究竟是多交稅了,稅金少計提了,還是當期增值稅有留抵稅額,是什么稅種出現負數,然后才能處理本會計學堂整理的。

(1)若是增值稅有留抵稅額是正常的,不用處理;
(2)若是多交稅了可向稅局提出申請,用來沖抵以后月份的稅金;
(3)若是少計提了稅金,則要補計提,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1)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應交稅費
2)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這樣處理后,只調整了上年度未分配利潤,不會影響到本年利潤。
應交稅費期末負數要轉到其他流動資產嗎,雖然需要分情況,但大多都是需要的,應交稅費出現負數很常見,這樣轉,也是常見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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