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繳稅款由企業承擔能否在所得稅前列支?

2018-03-20 14:5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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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除了自己的經濟業務,還會有其他的一些代扣代繳的業務,很多財務不知道在稅務方面應該怎么處理,本文來解答代扣代繳稅款由企業承擔能否在所得稅前列支。

代扣代繳稅款由企業承擔能否在所得稅前列支?

答:不可以,代扣代繳稅款由企業承擔不能在所得稅前列支。稅法所述稅金或附加,是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為企業以外的另一方負擔的稅金不得稅前扣除,而企業代墊代扣個人所得稅等稅款的納稅義務人是取得相應報酬的個人,企業只是履行代扣代繳義務,因此代墊代扣稅款不屬于企業發生的各項稅金及附加所指的內容,也就不能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代扣代繳稅款由企業承擔能否在所得稅前列支?

代墊代扣個人所得稅等稅款能否在所得稅前扣除,取決于雙方的行為是否符合生產經營活動的需求,如果支付的稅費屬于當期損益或者與資產成本有關的必要支出,則可以扣除,如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8號的規定,雇主為雇員負擔的個人所得稅款,應屬于個人工資、薪金的一部分。凡單獨作為企業管理費列支的,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不得稅前扣除。

換句話說,所代墊代扣的稅費是否屬于支付行為報酬的一部分,決定著它能否稅前扣除。也就是說,企業在知道講課費凈額前提下,倒算稅前講課費,然后按照“含稅”講課費(含講課費凈額和代墊代扣稅款)在稅前扣除。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代扣代繳稅款由企業承擔能否在所得稅前列支,相信大家已經知道了,更多的財務知識,歡迎持續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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