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的免征教育費附加免稅銷售額怎么做帳?
某商業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2016年1月份含稅銷售收入3.09萬元,2月份含稅銷售收入9.27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7%,教育費附加征收率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2%。會計處理如下:

一、1月份會計處理
1.計提增值稅時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 30,9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3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900
2.根據財會〔2013〕24號和財稅〔2015〕96號文件規定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900
貸:營業外收入——減免稅額 900
3.計提城建稅及附加為0
二、2月份會計處理
1.計提增值稅時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 92,7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9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700
2.計提城建稅及附加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324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189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81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54
3.根據財會〔2013〕24號和財稅〔2016〕12號文件規定
借: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81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54
貸:營業外收入——減免稅額 135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解答的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的免征教育費附加免稅銷售額怎么做帳,相信大家看完已經知道了,更多咨詢敬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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