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收到投資款后需要交印花稅嗎?
答:子公司收到投資款后是需要交印花稅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025
號文件:“一、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兩則’后,其‘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因此,只對增加了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的部分(科目貸方有增加的)繳納印花稅。

1、增資業務:公司以貨幣資金對子公司增資,被投資單位(子公司)記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賬戶
,對于子公司“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合計增加部分應按萬分之五貼花。投資單位(貴公司)不納印花稅。
2、債轉股業務:應注意兩個方面的問題:其一,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的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債轉股合同或協議不在上述列舉范圍之內,因債轉股業務即使簽訂了合同或協議,也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其二,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記載資金的賬簿屬于印花稅的征稅范圍,應按照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作為計稅依據繳納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后資金總額增加的,增加部分應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看完本篇文章,對于子公司收到投資款后是需要交印花稅的,這點您應該知道了。更多印花稅的問題,您可以繼續關注我們,會計學堂將會不定時的更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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