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公司領導租住的住房計個稅嗎?
答:個人取得與雇傭相關的各種工資、獎金、補貼、津貼等收入,除按規定可以扣除繳納的社保費、住房公積金外,都要并入工資收入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計算依據為:應納稅所得額=月工資薪金收入-社保費、住房公積金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扣除標準)*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因此,給公司領導租住的住房計個稅的。

同時,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轉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39號)的相關規定,房屋出租的時候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進行稅前扣除主要包括:
(一)財產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納稅人負擔的租賃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
(四)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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