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扣進項稅的有哪些發票
有關抵扣進項稅的發票介紹如下:
一、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取得這些發票的根據發票上注明的稅額進行進項抵扣.
二、取得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需要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比對通過之后按照繳款書上注明的稅款進行進項抵扣.
三、農產品的進項抵扣分以下幾種情況進行分別處理.
1.從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按照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取得農產品銷售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3.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4.進口農產品,按照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5.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6.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7.從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購買糧食和大豆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8.農產品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按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2〕38號)等文件規定,納稅人購進農產品,不再憑扣稅憑證直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而是根據購進農產品所生產的商品或服務的銷售情況,按照一定扣除標準,核定出當期農產品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9.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既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稅率貨物又用于生產銷售其他貨物服務的,應當分別核算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稅率貨物和其他貨物服務的農產品進項稅額.未分別核算的,統一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或以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四、道路通行費發票
1.自2019年1月1日起取得高速公路以及一、二級公路通行費電子普通發票,以取得電子發票上注明的稅額進行抵扣(未取得電子票不得抵扣).
2.取得橋、閘通行費發票以通行費發票為抵扣憑證,計算抵扣增值稅.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橋、閘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五、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暫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注明的稅額;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進項稅額抵扣的會計分錄是怎樣的?
企業購進的貨物發生非常損失,以及將購進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抵扣的進項稅額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轉入有關科目予以轉出.具體分錄如下:
1.貨物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的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的賬務處理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損失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在產品、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的賬務處理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
貸:在產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4.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兼營簡易計稅項目、免稅項目的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以上整理的資料信息,就是針對"抵扣進項稅的有哪些發票?"的問題解答.涉及到抵扣進項稅的發票種類還是比較多的,大家可以根據上述情況一一對比查看.如果大家對抵扣進項稅的發票還有什么疑問,可以在線咨詢會計學堂的老師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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