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業研發人員出差費用可以加計扣除嗎
根據《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國稅發〔2008〕116號)的規定,企業從事規定的研發項目的下列費用支出,可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規定實行加計扣除:
(1)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以及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
(2)從事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3)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
(4)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或租賃費.
(5)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6)專門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
(7)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8)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費用.
上述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都不得享受加計扣除,因此研發人員的差旅費也不得加計扣除
所以研發人員差旅費計入管理費用.

研發費中研發員工的福利費可以加計扣除嗎?
研發員工的福利費屬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文件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其他相關費用可以加計扣除,但是此類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法規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
六、其他相關費用指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
此類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高新企業研發人員出差費用可以加計扣除嗎?按照國家的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規定,高新企業研發人員出差費用是可以在計算應納稅額的時候可以加計扣除的.高新技術研發人員不僅是給企業創造更多的價值,同時也是為國內的市場環境以及技術開發作出了很大的貢獻,所以加大稅收優惠力度是很有必要也是值得支持的.想要了解更多的專業知識請關注會計學堂網站更新內容.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