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支付給個人的項目介紹費如何處理
在假定你單位與個人簽訂的協議有效的前提下,可按以下方法處理:
1、建筑業企業為訂立工程合同向中間人(包括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介紹費、信息費等,屬于居間服務費,適用現代服務業中的「咨詢服務」稅目,稅率為6%.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587號)第十九條的規定: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向你公司提供居間服務的個人發生了應稅行為,應當向你公司開具發票.
3、個人不能自行開具發票的,可以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按照現行政策規定,此業務不得代開專用發票.
4、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選擇商品和服務編碼為「3040603000000000000」,需要正確填寫你單位全稱和納稅人識別號,并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
5、主管國稅機關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對方增值稅309÷(1+3%)×3%=9萬元,地稅機關直接征收或者委托國稅機關代征對方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共計1.08萬元(假定城建稅稅率為7%).
6、根據《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5〕205號)第四條的規定, 實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的應稅所得包括: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
對方取得這筆收入,屬于勞務報酬所得,你公司作為支付人,負有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的義務.
7、你公司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金額為:
(309÷1.03-1.08)×(1-20%)×40%-0.7=94.95萬元.
8、至于實際代扣的個人所得稅金額,還要看對方代開發票時是否已被代征個人所得稅.
9、個人所得稅是否在代開發票時代征,實踐中有兩種做法.
一是,《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范國稅機關代開發票環節征收地方稅費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6〕127號)第三條第(一)款:
「委托國稅機關代征的,國稅機關應當在代開發票環節征收增值稅,并同時按規定代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除外)以及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項目部的企業所得稅.」
根據這條規定,主管國稅機關對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稅項目不應代征個人所得稅,這種情況下,你單位應按照94.95萬元代扣代繳對方個人所得稅,并及時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二是,部分省區市(如深圳、江西、內蒙古、甘肅、湖北等)地稅機關明確:
委托國稅機關對未辦理稅務登記證,臨時從事生產、經營的零散稅收納稅人(個人)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按納稅人開票金額的1%~1.5%,征收個人所得稅核定稅款.
對不屬于生產、經營性質,應由支付所得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個人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在向主管地稅機關進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時,對納稅人在國稅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環節核定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作為已繳稅款予以抵減.
這種情況下,你單位在扣繳居間服務方個人所得稅時,應扣除對方提供的完稅憑證上記載的已經核定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如對方已核定繳納個人所得稅309÷(1+3%)×1.5%=4.5萬元,你單位應代扣94.95-4.5=90.45萬元.
10、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號》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
企業(建造承包商)為訂立合同發生的差旅費、投標費等,能夠單獨區分和可靠計量且合同很可能訂立的,應當予以歸集,待取得合同時計入合同成本;未滿足上述條件的,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22號發布)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但是,該資產攤銷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可以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公司借個人借款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借款是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進行會計核算.
公司借個人借款賬務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收款銀行
貸:其他應付款--借款人
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管轄區內業主和物業管戶裝修存入保證金;應付職工統籌退休金,以及應收暫付上級單位、所屬單位的款項.
只要有認真閱讀上文的同學一定對公司支付給個人的項目介紹費如何處理有了清晰的認知,這個介紹費用一般都是屬于居間服務費用,稅率通常是百份之六,我們在操作時可以按照小編在文中介紹的方法來進行.還有更多相關的知識,請繼續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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