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社保費需要計提嗎
社保費個人部分不需要計提.
不用計提,直接列支
借:管理費用--工資及勞動保險(如果有個人代扣代繳,同時借:其他應專收款-代扣社保金)
貸:銀行存款
但按制度工資要求預提:
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工資
開資時扣回
借:應付工資
借:其他應收款-代扣社保金
貸:現金

社會保險費與社會保險稅的區別
首先必須明確,社會保險費與社會保險稅都是社會保險資金的籌集方式,是手段而非目的,它們均為實現社會保險制度的目標服務,并取決于特定的社會保險制度模式.盡管都是籌資手段,但在理論與政策實踐中,費與稅之間又存在著很大的差別.對此,可以通過列表來展示兩者之間的基本區別.
社會保險費改稅的目的與預期效果分析:
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保障項目的資金來源客觀上不可能來自現階段討論的所謂社會保障稅,它只能來源于一般稅收收入或遺產稅、個人所得稅、捐贈稅及相關收費項目等.
若從理論及政策實踐角度加以概括,則不外乎有三:
一是變革社會保險制度模式,即改變新型社會保險制度(統帳結合模式)的初衷,恢復現收現付的制度模式;
二是試圖增強強制性,提高征繳率;
三是實現社會保險資金籌集標準的統一,促使社會保險走向高度社會化和全民化.
費改稅的預期效果,最主要的可以概括為如下三個方面:
一是社會保險制度的剛性發展加上稅收制度的剛性發展,使現收現付制得以恢復并且被強化、鞏固,其好處是能夠緩和現階段養老保險等的支付壓力,風險是使未來潛在的支付危機進一步擴大,并完全可能重走發達國家或福利國家的老路;
二是政府財政由后臺走向前臺,國家從社會保險制度的間接責任主體(直接責任主體在現有制度模式中應當是企業與勞動者個人)變為直接責任主體,其好處主要是計劃方便、管理簡單,風險則是政府財政必然隨著人口老齡化趨勢的加快而背上日益沉重的包袱,這種風險且會因社會保險部門無需承擔籌資與資金管理的責任(即社會保險制度與國家財政之間的中間隔離層缺位)而被放大;
三是有利于促使社會保險制度的統一化,即社會保險供款率、待遇標準將因征稅而迅速統一,統籌層次亦會因統一征稅而自然提升,其風險則是必然出現所籌資金逆向流動、保險待遇與地區經濟水平不相適應等現象,進而激化地區之間的矛盾.可見,在現實條件下,社會保險費改稅的效果具有兩面性和不確定性.
個人社保費需要計提嗎?相信通過會計學堂小編上文的解析我們都知道對于個人社保費是不需要進行計提的,可以直接列入管理費用,當然你可以加具體的明細科目,這個操作在文中也都有說到,對于社保費以及社會保險稅也有涉及,希望你能仔細揣摩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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