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費可以抵扣進項稅嗎
支付給停車場的停車費、高速公路的過路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是專門的過路費發票,可以進項抵扣.停車費、過路費按"現代服務--租賃服務--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財 稅[2016] 36號文件規定,"公路經營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收取試點前開工的高速公 路的車輛通行費,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減按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試點前開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關施工許可證明上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 日前的高速公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 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 47號)第二條第 (一)項規定,"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 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下同)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 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 (1 + 3% ) x 3% 0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 閘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 (1 + 5%) x5%.

不得抵扣進項稅的情形
不是所有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都可以抵百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
第十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度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知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道)國務院財政版、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一般來說,要想抵扣進項稅的話,我們要滿足是一般納稅人和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下才能抵扣,那么停車費的發票一般開的是普票,普票的話就不能抵扣了.有關停車費可以抵扣進項稅嗎的回答,會計學堂就為大家講解到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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